证监会拟放闸商品期货ETF

嗄尤 2014-09-01 15:49 来源:【转载】
本文共382字  |  预计阅读: 2分钟
汇通财经讯——中国证监会29日发布《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国内商品期货ETF将政策性放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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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9日发布《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国内商品期货ETF将政策性放闸。

所谓商品期货ETF,是指以持有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盘交易的商品期货合约为主要策略,以跟踪商品期货价格或价格指数为目标,使用商品期货合约组合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申购赎回,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根据国内券商申银万国研究所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全球商品ETF规模在2000亿美元以上,其中商品期货ETF数量占比71.60%、规模占比18.76%;美国市场前十大商品ETF中,有6只是商品期货ETF。与此相对,在中国,上证所迄今已上市近40只ETF,但商品ETF尚属空白。

《指引》规定商品期货ETF所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10%。同时,将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以外基金财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在保证基金的绝大部分风险暴露来源于商品期货市场的前提下,进行现金资产管理。

针对风险防控方面,由于商品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可以进行卖空或放大杠杆操作,为控制有关风险,保持商品期货ETF风格稳定,《指引》在控制杠杆的同时还规定,商品期货ETF持有卖出商品期货合约只能用于风险管理或提高资产配置效率,防止投机行为。

证监会同时发布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包括落实简政放权,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取消和下放的相关内容;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期货公司股东范围,优化股东条件;完善期货公司业务范围;扩大对外开放,明确期货公司引进境外股东和设立境外机构的规则;强化期货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健全信息报送及公示制度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这将是加强对期货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期货公司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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